晟诺置业静安区天目社区华兴新城项目节能报告,能源消耗规模及能效水平符合上海市相关规定,后续需严格落实节能措施及监管要求,确保项目绿色低碳运行。

上海晟诺置业有限公司静安区天目社区华兴新城项目节能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静安区天目社区C070102单元08-01、08-04地块华兴新城项目
建设单位:上海晟诺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代码(上海):310106MA1G311B920211D3101001
实施主体:上海晟诺置业有限公司(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项目位置:静安区北站街道,东至浙江北路,南至海宁路,北至天目东路
用地性质:涵盖三类住宅组团、商业、办公、文化、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等混合用地
二、节能审查核心结论
《关于静安区天目社区C070102单元08-01、08-04地块华兴新城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原则同意项目节能报告。审查认为,项目能效水平符合国家及上海市相关标准要求,能源消费规模及结构合理,节能措施可行。
三、项目能源消耗情况
项目实施后,年能源消费总量约为:
电力:3195万千瓦时(当量值)
天然气:258万立方米
折合标准煤:当量值7278吨(电力按当量值折标,系数取0.1229吨标准煤/万千瓦时;天然气按1.2143吨标准煤/万立方米折标),等价值12290吨(电力按等价值折标,系数取2.8232吨标准煤/万千瓦时)。
四、项目能效水平要求
审查意见明确项目各业态单位面积年综合能耗限额,需达到以下标准:
商业建筑(百货店及购物中心):≤22.32千克标准煤/平方米
商业建筑(餐饮店):≤99.64千克标准煤/平方米
酒店(五星级标准):≤58.65千克标准煤/平方米
办公建筑:≤22.24千克标准煤/平方米。
五、节能措施与监管要求
尽管审查意见未详细展开节能措施,但结合上海市及静安区建筑节能政策(如《静安区2025年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排》《静安区节能减排“十四五”规划》),项目需落实以下要求:
建筑节能设计:执行国家和上海市新建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如75%节能设计要求),推进超低能耗建筑及以上标准(若符合政策要求)。
可再生能源利用:鼓励采用光伏等可再生能源,提升能源利用效率。
能源计量与管理:按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06)配置能源计量器具,建立完善的能源管理体系;重点用能单位需接入上海市建筑能耗监测平台,确保数据正常上传。
节能技改与监管:项目建成后需接受节能监督检查,定期开展能源审计(若属于公共机构或高能耗单位),推动节能改造,确保能效水平达标。

政策衔接:项目需符合静安区“十四五”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单位增加值能耗累计下降13.5%)及建筑领域节能要求(如推动全部民用建筑落实75%节能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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