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3月,中国三大石油和天然气生产企业之一的中海油开始了与年初挂牌出售的美国优尼科公司的高层接触。
  在中海油向优尼科提交了“无约束力报价”后,美国雪佛龙公司提出了180亿美元的报价(包括承担债务)。由于没有竞争对手,雪佛龙很快与优尼科达成了约束性收购协议。6月10日,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批准了这个协议。项目需要提供、案例分析、、案例社会影响等方面的专业服务。
  6月23日中海油宣布以要约价185亿美元收购优尼科石油公司。中海油收购优尼科的理由是,优尼科所拥有的已探明石油天然气资源约70%在亚洲和里海地区。
  根据国际资本市场的游戏规则,在完成正式交割前任何竞争方都可以再报价。雪佛龙公司的收购在完成交割前,还需经过反垄断法的审查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审查。
  7月20日,优尼科董事会决定接受雪佛龙公司加价之后的报价,并推荐给股东大会。中海油对此深表遗憾。据悉,由于雪佛龙提高了报价,优尼科决定维持原来推荐不变。
  同日,中海油认为185亿美元的全现金报价仍然具有竞争力,优于雪佛龙现金加股票的出价,对优尼科股东而言,中海油的出价价值确定,溢价明显。中海油表示:为了维护股东利益,公司无意提高原报价。
  2005年8月2日,中海油撤回优尼科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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