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部署,中国银行拟将经济适用住房再贷款作为一项新的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思路,中国人民银行提供低成本再贷款资金,鼓励21家全国性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原则向市政府遴选的地方国有企业发放贷款,并支持以合理价格收购已建成和未售出的商品房,作为经济适用住房使用。近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协调研究消化存量房地产、优化增量住房的政策措施。这是中央根据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新变化和人民群众对优质住房的新期待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

力度空前 央行四箭齐发稳楼市

中国人民银行一直在努力落实这一政策,并基于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管理职能,推出了以下四项政策措施:
一是计划安排经济适用住房再贷款3000亿元。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支持地方国有企业以合理价格购买已建成但尚未售出的商品房,用作分配或租赁的经济适用房,预计带动银行贷款5000亿元。
二是国家层面下调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首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20%调整为不低于15%,并将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由不低于30%调整为不低于25%。
三是取消国家规定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政策。首套、二套房贷利率不再设政策下限,实现房贷利率市场化。
上述首付比例和房贷利率政策调整后,地方政府可根据自身情况制定政策,自主决定辖区内首套房和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和房贷利率下限,可不再对利率设置下限。
四是下调各期限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调整后,首笔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2.85%,可以较好地满足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住房需求。
当前,房地产市场的供求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房地产市场正处于调整过程中,部分在建和已售商品房项目面临交付困难。果一个已经售出的住房项目没有完工,将严重损害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影响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为切实做好房屋交付工作,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将印发城市商品房项目交付保障攻坚战工作方案。工作计划将重点提出以下三点要求:。
一是确保房屋交付,必须以保护购房人合法权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
房屋交付担保涉及社会公众的切身利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多措并举,分类治理,打好保障商品房项目交付攻坚战,防范和处置烂尾工程风险,促进项目按时保质交付,确保人民群众如期得到合同约定的合格住房。如果在用尽其他所有措施后仍无法交付房屋,必要时应走法律途径,在司法程序中也应把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
第二,确保房屋交付,必须充分利用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将项目列入“白名单”,提供融资支持。
今年1月,《关于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通知》出台,指导地方政府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提出可给予融资支持的房地产项目“白名单”,推送到本行政区域内的商业银行,支持在建房地产项目融资和建设交付。“全国29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建立了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董建国说。
第三,确保住房交付,必须坚决追究地方政府、房地产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责任。一是地方政府要落地方责任,推动住建、财政管理、公安、自然资源、审计等部门与法院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形成合力。二是房地产公司必须落主体责任,制定“一个项目、一个政策”处置方案,积极处置资产,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项目按时保质交付。三是金融机构要执行尽职调查豁免规定,为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供尽可能多的贷款,加快贷款审批和发放,支持项目建设和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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