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人社部、国资委日前印发《划转充实国有股权及社保基金现金收益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投资范围、投资比例、考核机制等。参与经营国有股权和现金收入。《办法》明确了转让国有股权的股息收入可以投资于股票和权益类资产。此前,这部分资金只能投资于银行存款、在一级市场购买国债和为划转对象增资。投资范围的扩大将在A股市场形成增量长期资金,有助于直接提升市场估值,增强市场信心。

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投资范围扩容 将形成增量长期资金

同时,可以改善市场的投资者结构。由于长线基金一般倾向于价值投资和长期回报,因此有助于降低市场波动性,增加市场深度和弹性。此外,还可以进一步引导市场关注具有持续盈利能力、治理结构良好、具有长期发展潜力的企业和行业,对市场整体环境产生积极影响。
《办法》是引导中长期资金入市的又一重要政策。它们向市场传递了监管部门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的坚定态度。他们还表示,预计今后将继续执行相关政策。这对于提振市场信心、促进A股市场长期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办法》的出台,也是进一步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持续提高社保资金可持续性,从政策层面发出的重要信号。
根据《办法》的有关规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是现金收益投资运营的重要主体。从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以往对A股的投资来看,其倾向于青睐大盘蓝筹股和行业龙头,以及那些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具有长期增长潜力的行业。从这个角度看,新能源、高端制造、新型基础设施、社会公共服务等板块有望获得社保基金更长期的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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